如果我想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该怎么办?

2023-10-02 17:18


现在,离婚越来越高。两人达成离婚协议后,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通常离婚前,会就婚姻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的监护权等问题达成协议。但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如果想更改内容该怎么办呢?北京市松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在本文中针对不同情况回答了上述问题。
首先,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商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失败,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后悔。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通过协商无法改变协议内容,您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权利。此前签署的离婚协议无效。
二、离婚协议书签署并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即生效。有效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公认双方都不能改变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后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子。
人民法院经审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三,离婚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匿、转让或者变卖、毁坏、伪造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分得少份或者不分份。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前款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最好写明夫妻财产的具体分配方式,以及夫妻婚姻关系的具体分配方式。如果内债和外债的责任明确约定。另外,如果婚内生育了孩子,除了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的监护权和赡养费外,建议明确赡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探望孩子的时间等,以便避免离婚后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