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证可以代补吗
离婚证是依法终止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件。收到离婚证之日即为夫妻关系结束之日。离婚证遗失可以补办。
离婚证遗失或因其他原因,当事人需要补领离婚证,且因故无法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处理。委托时,应当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书。
其中,委托书应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负责的机构、目前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此外,受托人还应当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离婚登记机构受理补领或补领离婚证申请的条件如下:
1。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办理离婚登记,身份不变;
3。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4。原则上须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离婚证遗失补办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证遗失后,补发的审核程序:
1。审查证件及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信息;
3。核实离婚登记记录是否真实;
4。离婚证遗失后,补发程序为:
5。经核实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6。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