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行为有损名誉

2023-10-01 17:02

   1.什么样的行为有损名誉

   (1) 侮辱

  侮辱是指通过言语、文字或行为故意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主观状态应该是故意的,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行为,也可以是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2) 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损害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或过失,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任何其他传播虚假事实的方式。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造成他人名誉受损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制作的公开文件和实施的公开行为进行报道,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得视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举报不实,或者前述文件、权力的行为已被公开更正或者拒绝更正举报,造成他人名誉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

   2.侵害烈士英雄名誉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侵犯英雄、烈士名誉和荣誉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规定,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受到侵害,英雄、烈士作为国家边防人员的人格尊严,严重受损,严重损害国家边防军人形象,严重损害国家边防军人形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侵犯烈士英雄名誉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简称“《烈士保护法》”)为惩罚侮辱烈士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禁止歪曲、诽谤、亵渎、否认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网络以及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上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作为商标或者商业广告,或者以任何变相的方式损害英雄、烈士的声誉和荣誉。

  《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对侵犯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将以侵犯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犯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是《法律快报》编辑关于什么样的行为侵犯名誉权的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以行为或者言语公开侮辱他人,造成他人社会名誉下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而新闻或者媒体报道不实,使得他人名誉受损也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法律快讯,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